从创意到资本
无论何时何地,“创意”一词总是令人兴奋;而“资本”一词从一开始,就给人以无比复杂的感觉。二者之间的争端与人类发展相始终。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不乏这样的故事:一个年轻的书生仅仅凭一句奇妙的诗句,就击败了家财万贯的阔少或身强力壮的恶汉,从而得到了美人的芳心所钟。这样的情节此起彼伏,代代相传,在我们的思想深处打下深深的烙印:
创意强于资本。 有一个论点未经考证:社会的发展不断强化资本概念,而科技独独钟情于创意与设想。接下来的推理似乎水到渠成——良好的创意再加上雄厚的资本,该是一桩多么美好的姻缘。只可惜好事天妒,现实之中,这样的例子太稀少了,被颠覆的公理还算少吗? 整个IT业的发展过程,就好比是一场势均力敌的长跑比赛。创意或者资本,影响着参与者的速度与耐力,成为致胜的要因。当然,导致胜负的因素,也从未如此复杂过。 盖茨领导的微软团队从DOS到Windows,看似一直遥遥领先;但他们孤寂的身影,着实令人心酸。DOS的创意是绝佳的,盖茨的资本是来自整个团队的敏锐嗅觉以及IBM的无端托大,所以DOS取胜是必然的,为他们以后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Windows所依恃的图形界面创意是拿来的,再加上微软多年累积的资本太过强大,所以盖茨又胜出了。
当陷于微软彀中的用户发现其实MAC更易用更漂亮、UNIX更强壮更耐用的时候,他们已经像上了毒瘾一般,无以自拔,也就顺着微软所引领的潮流,一路地漂下去,不知何时才是尽头。 微软几乎形成了一种模式:用资本来扼杀创意。这个雄立已久的巨无霸,一直用咄咄逼人的眼光搜索着可能的敌人。如果他们的创意可能为我所用,便用资本大棒一挥而下,扫清障碍。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便起自于这样一个模式;Netscape的抗争,显而易见地越来越虚弱。我就曾听国内软件开发业者用崇拜的口气论及此模式:一家靠创意支撑的小公司正在迅速崛起当中,可能会一家大公司造成冲击;那大公司不妨拿出百倍于小公司的人力、资金,在一个更短的周期内,拿出同样的产品来争食市场份额。结果几乎是千篇一律的:小公司如果没有尽快争取到资本,很快就要香销玉殒了。 可笑的是,所谓的著作权法、专利保护,在真正的创意遭受野蛮的资本打击的时候,表现得往往那么脆弱。如果微软最终未被拆分,那上述的模式就会成为新经济领域的一个定律,会导致更多的悲壮故事发生。
互联网经济在最初发展阶段,创意曾是资本力量的一种。所以搜索引擎能让Yahoo如日中天,ICQ能成为网络生活中的一道蔚然景观。尤其是一年以前的互联网发展,几乎人人必言创意,再由风险投资推波助澜,也就必然地如火如荼了。 那创意又是什么时候在以互联网为核心的新经济中突然失势的呢?那么多案例,但着实无法分清哪一个才是第一。一个人举手高喊:B2C!话音未落,更大的声浪就已将前面的声音淹没。一个人刚想出B2B,准备喊出来的时候,却发现大街上所人的人都在念念有词:B2B。创意如此廉价,同时又如此可贵,构成一个难解的悖论。各种模式,最终好象都只有一个艰难地存活下来,被所有的人称道——B2C是Amazon;B2B是Ariba;信息门户/搜索引擎是Yahoo;拍卖是eBay……许多妄图依靠赤裸裸的金钱资本取胜的人,最后都成了灰头灰脸的投机者,成为路,成为碑石,让后来者踏身而过,引以为戒。 也难怪,互联网将全球变得犹如一个原始部族。那里只有一个酋长能引起广泛爱戴,绝不容许出现第二个。 微软模式在这里也遭受一定程度的否定——资本不是万能的。他们对以Shockwave、Real Media、QuickTime为代表的互联网流式媒体市场觊觎已久,无奈Windows Media就是不争气,因为并不是真实的、坚硬的创意,内置于操作系统中,也未见有什么起色。听说他们要用金钱来堆积MSN的名声了。如果不幸成功的话,我想叹气的人绝不止我一个。 以互联网络为代表的新经济还将是一场创意与资本的竞赛,二者相互交织,互为因果。不过可以庆幸的是,这场比赛有其始,却无所终,没有“最终的胜利”这个说法。笑到最后的人,只会是我们绵延不绝的子子孙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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