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全国小幅工笔重彩作品展”征稿通知
(2007年10月20日止)
为弘扬工笔画艺术,推出新人新作,推动工笔画事业的发展,以人文精神、艺术情思构建和谐社会,中国美术家协会、盘锦市人民政府、中山市人民政府共同举办“全国小幅工笔重彩作品展”。现将“全国小幅工笔重彩作品展”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主 办:中国美术家协会 盘锦市人民政府 中山市人民政府 承 办:辽河文化产业园 中山市港航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协 办:辽河美术馆 中山市美术馆二、展览组织委员会: 主 任:刘大为 李淑云 唐 颖 副主任:戴志祺 宋雨桂 姜 冰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冯大中 白国文 刘 健 何家英 杨家永 张华江 赵春晖 胡泽涛 唐勇力 秘书长:杨家永 副秘书长:赵春晖 展览办公室主任:赵春晖(兼) 黄金明 办公室副主任:胡颖三、展览评审:由中国美术家协会组织展览评审。四、展出时间:2007年12月中旬(具体日期待定) 展出地点:辽河美术馆 中山市美术馆五、主 办 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六、征稿办法1.全国范围(含港、澳、台地区)。2.所有参加展览画家每人需创作不超过68cm×136cm,不小于68cm×68cm工笔重彩作品一幅(横竖不限,竖幅为宜)。请勿托裱,题材、风格不限。3.来稿请在作品背后用正楷填写本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及固定详细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4. 请将报名表按照要求填写后,贴在信封背面右下角。5.送件作者同时需通过邮局汇寄50元/件参评费。6.送件须妥善包装并挂号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因包装、邮寄等问题造成的损坏概不受理。七、展览作品:展览作品260件,其中优秀作品60件,入选作品200件。,八、稿酬:优秀作品8000元,入选作品3000元(均为税后净值)。由中国美术家协会颁发证书,作品由主办方收藏。九.入会资格:该展的优秀作品获得者在申请加入中国美协时具备参加一次全国性大展的资格。十、画册出版:“全国小幅工笔重彩作品展”作品全部收入《全国小幅工笔重彩作品展作品集》,参展作者每人获赠一册。十一、退 件:未入选作品一律退给作者。十二.征稿时间:2007年9月15日起-2007年10月20日止(以收到地邮戳为准)。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工人体育场西路1号邮 编:100027联系电话:010-65389021联 系 人:胡 颖十三、凡送作品参评、参展的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全国小幅工笔重彩作品展”组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