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市场缺保护 画家打假成“无头案”
艺唐书画韩剑先生【微信etang114】13772099114长期收购刘文、王西京、崔振宽、何海霞、于右任、方济众、石鲁、赵望云、贾平凹、舒同、晁海、郭全忠 王有政、王子武的作品
![](/public/static/img/1695259741217.png)
收藏市场缺保护 画家打假成“无头案”
郭庆祥(著名收藏家):藏家、买家没法被保护,只能自己历练。
我认为画家不应该享有画作的鉴定权。因为,画家本人出于什么目的鉴定自己的画作、画家是不是也有走眼的时候、画家对自己作品鉴定的权威性能否被认可,这些问题都相当模糊。甚至说,要有一个中立、权威的鉴定机构也不现实,因为鉴定藏品究竟以什么为标准很难确定,《石渠宝笈》够权威了吧,但《石渠宝笈》也有假的东西。更何况,鉴定这种事情还涉及到道德良知这种不确定因素。
画家也不应该去打假。打假的画家肯定都是当代画家,一方面当代书画通常来讲赝品很少,基本没有打假的必要;另一方面,打假也好,打官司也好,都是相当耗费精力的事情。就藏家来讲,并不希望画家将精力耗费在打假、打官司这种事情上。吴冠中先生就曾跟我表示,打官司太费事,耽误了太多可用于搞创作的精力和时间。画家的主业就应该是创作更多更好的作品。
艺术品市场确实赝品很多,如何规避赝品的风险只有靠买家、藏家自己。作为藏家,你就应该小心翼翼,应该树立只买一清二楚的东西的观念,凡是有点疑义的都不要去碰。没有什么法律法规能保护藏家,只能自己去历练。
牟建平(艺术市场评论家):画家打假只会成为“无头案”。
画家去拍卖公司打假这种事情早就不新鲜了,比如前段时间史国良先生和传是拍卖公司因为打假产生的纠纷就闹得众人皆知。这一诉讼最后以两方接受了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而告终。其实,这一纠纷跟以前画家的打假事件一样到最后也没分出谁是谁非,成了“无头公案”。说到底这是因为,根本没有一个中立的、权威的第三方机构来对画作的真伪是非进行鉴定,所以,画家打假这类纠纷从法律上和现实性上还没有解决的办法。
有人说,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纠纷归根结底是因为在《拍卖法》中有规定,即“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因此认为《拍卖法》这一规定已经有些不合时宜。《拍卖法》在制定时确实更多的考虑拍卖公司的权益,但如果要修改这一条恐怕也不具现实性,如果修改,至少有一半的拍卖公司要倒闭。
画家打假可能对遏制赝品泛滥有一定作用,但也不排除个别没有什么名气的画家借打假来为自己炒作,打一场官司的成名效应远比办几次画展来得快。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申卫星:这是可撤销合同。
从刘先生和林先生的关系看,如果只有口头协议,属于居间关系,也就是民间所说的“中介”,但有了转让协议后,就是买卖关系。而刘先生和林先生也是买卖关系。
按照公平交易原则,作为买卖合同关系的双方,一方承诺出售的物品,与其实际出售的物品质量不符,使得另一方不能实现订立合同的目的,蒙受了很大损失,另一方就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提请法庭判令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
就此案来看,因为买卖的是田黄,如果花63万元买了一块普通石头,那显失公平。这属于可撤销合同。林先生的起诉在法理上是成立的。同样,刘先生花了40万元买了这块石头,也同样显失公平,他也可以提请法庭解除买卖合同,不受“永不反悔”的限制。因为“永不反悔”的前提是买卖本身没有瑕疵。
虽然这和古玩界的交易习惯不符,但在国家没有制订古玩交易的特殊法律的情况下,如果有人不愿意按行规处理,法院可以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进行裁量。
中国消费者协会李健:藏品纠纷不完全适用消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不能调整所有的民间收藏交易行为。民间的收藏交易从目的看,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纯粹的个人收藏,这和听音乐会、看展览一样,是精神文化消费,这时的藏品购买者毫无疑问是消费者;二是以投资为目的,就像买股票、买基金一样,目的是为了赚钱,这时的藏品购买者就不算是消费者,他们的纠纷不受消法调整,只能由合同法调整。
由于收藏交易的特殊性,到目前为止,中消协还没有直接接受和调解过类似投诉。
藏品交易的行规“反欺诈、不打假”和消法并不冲突。比如有合法经营执照、有品牌影响力的古玩经营场所,它应该对藏品的真假负一定责任,因为你有那个鉴别能力。但如果是报国寺、潘家园的地摊,藏品价格不高,就算买了假,也许卖方自己也不懂真假,你就没法认定卖方有欺诈之意。
哪怕买了价格很高的假货,只要卖方没有隐瞒真相,也谈不上欺诈。因为历代都有仿品,也就是所谓的赝品,它同样有收藏欣赏价值。只要双方认可,出多少钱都很正常。
北京古玉收藏家王力:行规存在的理由。
古玩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反欺诈,不打假。买了假货也不能退,这是行规。因为古玩和普通商品交易的一个本质区别在于,普通商品是生活消费品,是用于人类的物质消费;而古玩不是用来吃住行的,它是用来玩的,是为了人类的精神享受。
古玩浩如烟海,鉴定太复杂,从来没有权威。因为有真假的悬念,古玩就显得特别好玩,玩得心跳。你有可能花小钱捡个大漏,也有可能花大钱买个一文不值的藏品。个中的喜怒哀乐让人活得充实。
进步需要不停地提高素养,当然包括买卖中花钱买经验,几乎所有古玩收藏者都买过赝品,交过学费。也正是因为大家都这样,才会成为行规。公平合理是相对的,走眼的人要退货,因为他吃了亏;但捡漏的谁退过货?对方不是也吃了大亏吗?
如果你捡漏的时候遵守行规,而你走眼的时候就不认行规,那这个行业就不好玩了,也谈不上能够给人带来精神愉悦。